什么是有效访问和无效访问?
明确指出的是,网址导航的推广,并不是打开一次导航页就一定会被记录为1个量。除去之前说过的IP统计法而产生的特有因素外,网址导航提供商对你这一次访问“质量”的判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。
有效访问,一般是指打开网址导航后,单击访问了其中网址链接(如搜狐、新浪等),或使用了其中搜索(如百度搜索框等),或使用其中功能(如实用查询、手机充值、火车订票等)。有了有效访问的定义,那无效访问就很容易理解了,无效访问一般是指打开导航后未产生任何实际使用的量,如打开导航即关闭,或打开导航不使用。
然而,打开导航页再打开其中链接一定会被计量吗?答案是“不一定”。打开导航页中的链接类似一种CPA广告,而“打开”的概念,并不像我们理解的“访问一下这个页面”这么简单。这一次访问是否是有效的,会根据用户行为分析、用户在某页面停留时间、用户访问来路等等诸多方面判定。如果你仅仅是打开导航,又打开一个其中链接,然后关掉,很大可能不会被认为是有效访问。不过不要因此认为网址导航推广很难,资深的导航商(如2345)对于用户行为的判定是相对准确的,绝大多数条件下不会将用户的正常行为判为无效,这点还请大家明晰。
那么,除了“打开不使用”,还有其他行为会导致被判定为无效访问吗?答案是:“有”。最常见的三种:
(1)多重推广,即同时在做同一个导航商的多个推广链,例如在同一台机器上同时推广2345个人积分和本联盟的2345项目;
(2)多首页推广,即使用浏览器的多首页功能在非第一首页位置推广网址导航,例如IE9第一首页设置为百度,第二首页设置为本联盟2345推广,则本联盟2345不被计量;
(3)特定的不计量条件,如使用搜狗浏览器推广搜狗首页,不会被计量。
现在我们明确了有效访问和无效访问的定义,以及触发条件,相信大家对导航的统计标准有了进一步认识。不过我这里所提到的这些,并非是导航商明确给出的标准,而各导航商标准又不尽相同,上述定义是根据长期推广的实践与教训得来的结果,具有一定参考价值。但不要认为导航商的判定标准仅有这些,更不要试图耍小聪明以近似标准的方法刷量,导航商不傻,甚至宁肯错杀而绝不姑息。